遗嘱执行手册

恭喜您,您已做出了撰写遗嘱的明智决定。

尽管书面遗嘱能够加速资产分配给亲人的过程,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缺乏转移某些资产所需的信息或文件支持,您的遗嘱执行可能会受到延迟。

本手册旨在帮助您全面了解遗嘱的执行方式。掌握涉及的各个步骤,以确保您的愿望在您离世后得到恰当履行,这一点至关重要。这本遗嘱执行手册不仅可以帮助您提前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还可以作为您的家人在执行遗嘱时的指南。

遗嘱执行人的责任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的责任是确保立遗嘱者的意愿在离世后得到妥善的执行。为此,执行人应:

使用遗产资金来结清任何债务和未决债权;

如遗嘱有相关指示,安排并举行逝者(立遗嘱者)的葬礼;

确定并准备一份详细的资产清单;

如果遗嘱中有授权,进行适当的投资,并管理这些投资产生的现金;

根据遗嘱指示将资产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

准备一份完整的遗产管理账户报表;

执行遗嘱中包含的任何其他指示;

需要的文件

建议您复印以下文件并妥善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同时,在您的个人资产更新手册中记录这些文件的存放位置,或直接通知您的遗嘱执行人相关文件的具体位置。

1) 结婚证书,如有

2) 您的身份证/护照 

3) 您孩子的身份证/出生证书

4) 车辆登记证

5) 雇员公积金 (EPF) 报表

6) 保险单

7) 财产的所有权

8) 公司注册证书

9) 中央存托凭证 (CDS) 报表

10) 信用卡结单

11) 银行账户结单或银行存折

12) 所得税报表 

13) 信托证书或声明

14) 保险箱的照片并注明地点/公司

15) 任何其他投资证书

16) 任何额外资产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

 

为帮助您的资产转移,我们特此为您提供以下有用的信息.

银行账户 

 

 

这包括:

a) 死者的存折
b) 任何账目报表

 执行人可以向相关银行申请账单副本,这对确定遗产分配前的资产估值至关重要。他们必须向银行提供以下已经过验证的文件副本:

a) 死者的遗嘱
b) 死者的身份证/护照
c) 死亡登记官签发的死亡证明书

 

 

保险箱

 

 

遗嘱执行人需凭借经过验证的死亡证明向银行申请检查死者名下的保险箱内的物品。此项检查需在银行官员和指定律师的陪同下进行。在确认保险箱内物品之后,遗嘱执行人应继续向银行提交正式请求,以取出其中的物品。

公积金 (EPF)

 

 

任命被提名人的情况

执行人应向 EPF 董事会申请将公积金款项发放给指定的被提名人(18 岁以上)。他们必须向公积金局官员出示死亡证明、结婚证(配偶为被提名人)和儿童出生证明(儿童为被提名人)的原件以供核实。对于 18 岁以下的儿童,公积金局董事会将扣留他们的股份,直到他们达到上述年龄或在公积金局批准的情况下转交给受托人。如果死者在指定的公积金表格中指定的被提名人与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不同,则以指定的公积金表格中的姓名为准。

未任命被提名人的情况

遗嘱执行人须出示死亡证明、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以供公积金局核实。在遵守必要的文件和程序后,公积金款项将发放给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保险单

 

 

指定受益人的情况

指定受益人有权以死者的名义索取任何相关保险金。为此,遗嘱执行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经过验证的死亡证明副本,以便进行索赔。若保险单中明确指定的受益人与遗嘱文件中的不一致,保险金将按照保险单中的指定进行发放。

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

如果死者未在其保险单中指定受益人,则遗嘱中指定的人将从索赔中受益。

生意业务

 

 

独资企业 (Sole Proprietorship)

如果死者是企业的唯一经营者,遗嘱执行人需按照遗嘱的指示,将“企业所有权”转移给指定个人。在此过程中,遗嘱执行人需向马来西亚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SSM)。正式报告死者的逝世,并通知他们关于所有权转移的详情。为完成这些程序,遗嘱执行人需要提交经验证的死者死亡证明。

*备注: 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将在业主死亡后终止。

独资企业拥有的所有商业资产将在业主去世后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分配给受益人。

合伙 (Partnership)

如果死者曾是企业的合伙人,执行人需要依据任何现有的合伙协议以及经过认证的遗嘱副本来处理相关事务。倘若缺少合伙协议,执行人则应依照合伙法的规定来执行遗嘱。

私人有限公司 (Sdn Bhd)

执行人需负责通知公司秘书关于股东的逝世,并向其提交经核实的死亡证明书。一旦文件递交完毕,公司秘书将启动相应的程序,处理股份转让给受益人的相关事宜。然而,所有这些流程都必须严格遵循股东协议的条款(如果存在的话)。

投资

 

 

立遗嘱者(死者)名下持有的各种投资,如股份、单位信托、股票和债券,都将依照遗嘱的指示转让给指定的受益人。执行人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已经验证的死者死亡证明和投资证明副本。此外,他们必须填写相关的转让表格,正式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指定个体。

若死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执行人则应通知马来西亚中央存管私人有限公司 (CDS) 股东的逝世。执行人需要填妥股份转让表格,以便将股份直接转给受益人,或在某些情况下,如股份不可分割时,先转让至执行人(或指定的一名执行人)名下,然后由其将对应股份从账户中转出给受益人。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此类转让时,馬來西亞证券交易所将会收取一定的行政费用。

车辆

 

 车辆包括登记在(立遗嘱者)死者名下的所有交通工具,如汽车、货车和摩托车。遗嘱执行人需要获取死者所拥有车辆的详细信息及其登记卡。接着,执行人必须通知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raya (JPJ)),并根据遗嘱的指示对车辆进行处理,这可能包括出售车辆或将车辆所有权转让给指定的受益人。

 

不动产

 

 

不动产包括单独或共同拥有的房屋、公寓、土地、商店等。

有产权的财产

若立遗嘱者(死者)拥有财产所有权,遗嘱执行人需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财产产权证的真实副本。如果该财产仍由银行持有,执行人还需提供相关的银行文件。执行人应委托律师按照遗嘱的指示,将财产转移给受益人。

没有产权的财产

对于立遗嘱者(死者)名下没有产权证明的财产,执行人同样需要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和相关的转让文件。

遗嘱执行人必须遵循遗嘱中的指示来处理这些财产。在将财产转移给受益人之前,任何未偿还的抵押贷款或其他债务都必须使用死者遗产中的资金来偿还。 

所得税

 

 

为了确认(立遗嘱者)死者生前未缴的所得税金额,遗嘱执行人需要向内陆税收局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LHDN)提交一份清关信,通报死者的逝世,并提供经过验证的死亡证明副本。之后,内陆税收局将向遗嘱执行人提供死者未缴纳的所得税详细信息。接着,执行人必须填写相关表格并结清任何死者生前未缴的税款。一旦所有款项都得到妥善处理,死者的所得税账户便会关闭。

 

银行账户

这包括:

a) 死者的存折
b) 任何账目报表

 执行人可以向相关银行申请账单副本,这对确定遗产分配前的资产估值至关重要。他们必须向银行提供以下已经过验证的文件副本:

a) 死者的遗嘱
b) 死者的身份证/护照
c) 死亡登记官签发的死亡证明书

保险箱

遗嘱执行人需凭借经过验证的死亡证明向银行申请检查死者名下的保险箱内的物品。此项检查需在银行官员和指定律师的陪同下进行。在确认保险箱内物品之后,遗嘱执行人应继续向银行提交正式请求,以取出其中的物品。

公积金 (EPF)

任命被提名人的情况

执行人应向 EPF 董事会申请将公积金款项发放给指定的被提名人(18 岁以上)。他们必须向公积金局官员出示死亡证明、结婚证(配偶为被提名人)和儿童出生证明(儿童为被提名人)的原件以供核实。对于 18 岁以下的儿童,公积金局董事会将扣留他们的股份,直到他们达到上述年龄或在公积金局批准的情况下转交给受托人。如果死者在指定的公积金表格中指定的被提名人与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不同,则以指定的公积金表格中的姓名为准。

未任命被提名人的情况

遗嘱执行人须出示死亡证明、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以供公积金局核实。在遵守必要的文件和程序后,公积金款项将发放给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保险单

 

指定受益人的情况

指定受益人有权以死者的名义索取任何相关保险金。为此,遗嘱执行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经过验证的死亡证明副本,以便进行索赔。若保险单中明确指定的受益人与遗嘱文件中的不一致,保险金将按照保险单中的指定进行发放。

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

如果死者未在其保险单中指定受益人,则遗嘱中指定的人将从索赔中受益。

生意业务

独资企业 (Sole Proprietorship)

如果死者是企业的唯一经营者,遗嘱执行人需按照遗嘱的指示,将“企业所有权”转移给指定个人。在此过程中,遗嘱执行人需向马来西亚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SSM)。正式报告死者的逝世,并通知他们关于所有权转移的详情。为完成这些程序,遗嘱执行人需要提交经验证的死者死亡证明。

*备注: 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将在业主死亡后终止。

独资企业拥有的所有商业资产将在业主去世后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分配给受益人。

合伙 (Partnership)

如果死者曾是企业的合伙人,执行人需要依据任何现有的合伙协议以及经过认证的遗嘱副本来处理相关事务。倘若缺少合伙协议,执行人则应依照合伙法的规定来执行遗嘱。

私人有限公司 (Sdn Bhd)

执行人需负责通知公司秘书关于股东的逝世,并向其提交经核实的死亡证明书。一旦文件递交完毕,公司秘书将启动相应的程序,处理股份转让给受益人的相关事宜。然而,所有这些流程都必须严格遵循股东协议的条款(如果存在的话)。

投资

立遗嘱者(死者)名下持有的各种投资,如股份、单位信托、股票和债券,都将依照遗嘱的指示转让给指定的受益人。执行人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已经验证的死者死亡证明和投资证明副本。此外,他们必须填写相关的转让表格,正式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指定个体。

若死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执行人则应通知马来西亚中央存管私人有限公司 (CDS) 股东的逝世。执行人需要填妥股份转让表格,以便将股份直接转给受益人,或在某些情况下,如股份不可分割时,先转让至执行人(或指定的一名执行人)名下,然后由其将对应股份从账户中转出给受益人。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此类转让时,馬來西亞证券交易所将会收取一定的行政费用。

车辆

 车辆包括登记在(立遗嘱者)死者名下的所有交通工具,如汽车、货车和摩托车。遗嘱执行人需要获取死者所拥有车辆的详细信息及其登记卡。接着,执行人必须通知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raya (JPJ)),并根据遗嘱的指示对车辆进行处理,这可能包括出售车辆或将车辆所有权转让给指定的受益人。

不动产

不动产包括单独或共同拥有的房屋、公寓、土地、商店等。

有产权的财产

若立遗嘱者(死者)拥有财产所有权,遗嘱执行人需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财产产权证的真实副本。如果该财产仍由银行持有,执行人还需提供相关的银行文件。执行人应委托律师按照遗嘱的指示,将财产转移给受益人。

没有产权的财产

对于立遗嘱者(死者)名下没有产权证明的财产,执行人同样需要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和相关的转让文件。

遗嘱执行人必须遵循遗嘱中的指示来处理这些财产。在将财产转移给受益人之前,任何未偿还的抵押贷款或其他债务都必须使用死者遗产中的资金来偿还。 

所得税

为了确认(立遗嘱者)死者生前未缴的所得税金额,遗嘱执行人需要向内陆税收局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LHDN)提交一份清关信,通报死者的逝世,并提供经过验证的死亡证明副本。之后,内陆税收局将向遗嘱执行人提供死者未缴纳的所得税详细信息。接着,执行人必须填写相关表格并结清任何死者生前未缴的税款。一旦所有款项都得到妥善处理,死者的所得税账户便会关闭。

重要提示:

如果任何受益人尚未年满 18 岁或遗嘱中规定的年龄,他/她有权获得的所有利益将由遗嘱受托人以信托方式持有,直至他/她达到上述年龄。